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11月26日,大商所发布公告,《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仓单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修订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据公告,铁矿石仓单买卖服务将调整为场外铁矿石协商挂牌交易,在大商所场外综合服务平台上开展,相关交易、报价方式也进行了同步优化。
结合《办法》,此次修订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交易系统由仓单服务系统调整为场外标准仓单交易平台。二是交易形式由服务商义务买卖调整为市场化协商成交,且价格由交易所根据第三方报价定价调整为双方协商。三是参与主体由原来的客户、会员、交易所调整为客户和交易所;相应的,资金由会员线下代收代转调整为交易所结算,仓单由会员在电子仓单系统上手动操作转让调整为交易所直接划转。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大商所于2017年发布了《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仓单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在铁矿石品种上推出了仓单买卖服务,由相关指定厂库作为铁矿石仓单服务商,根据规定的价格和义务量等为客户提供标准仓单买卖的服务。自实施以来,铁矿石仓单买卖服务有效改善了客户在近月合约上的交割能力,促进更多企业参与铁矿石近月合约套保。
为进一步丰富场内场外避险工具、满足个性化避险需求,2020年年底大商所战略性启动了“一圈两中心”场外市场建设,与192家场外会员共同推动构建了钢铁原燃料等板块的大宗商品生态圈,并于今年10月29日上线了铁矿石等品种的标准仓单协商挂牌交易。在该业务模式中,双方客户达成交易意向后,由卖方仓单交易客户以挂牌方式向特定买方仓单交易客户发出标准仓单卖出信息,买方仓单交易客户摘牌后,于当日完成结算交收,实现标准仓单和货款的同步、安全划转,为交易双方提供保障和便利。
记者了解到,此次大商所将原有的铁矿石仓单买卖服务调整为场外铁矿石协商挂牌交易,通过进一步整合现有衍生业务平台和资源、发挥大商所场外综合服务平台优势,可以更高效、可靠地解决铁矿石标准仓单的交易流通问题。
“2017年铁矿石仓单买卖服务上线之初,由于没有单独的场外资金账户和仓单平台,资金结算、划转和仓单交收通过会员完成。目前,大商所场外标准仓单交易平台已支持仓单和资金的划转,此次调整后,企业可以直接在场外平台上进行交易和结算,业务流程更加便捷、高效。”相关市场人士同时还提到,此次将交易形式由服务商义务买卖调整为双方协商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充分听取了市场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仓单服务商有义务响应报价的压力,有助于提高产业企业、场外会员参与大商所场外市场的积极性,在促进铁矿石仓单流转、满足产业避险需求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深化大商所“一圈两中心”场外市场的高质量建设,更好地服务实体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