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关于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百发〔2021〕14号)精神,发展壮大传统优势产业,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形成循环、智能、高效、低碳发展的新型生态铝产业体系,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调整能源结构,大幅提升非化石能源占比,进一步优化铝产业结构,推动产业链高端化发展,持续推进清洁能源在铝产业的应用,促进铝产业的化石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显著下降,形成循环、智能、高效、低碳发展的新型生态铝产业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铝产业创新驱动力显著增强,产业聚集凸显,氧化铝、电解铝能效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铝深加工主要产品能效优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铝产业总产值达1200亿元。
到2025年,新增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装机达700万千瓦以上,新增年发电量120亿千瓦时以上;主电网与地方电网融合发展,区域电网结构显著优化,基本建成“风光水储”一体化新能源网,推动铝产业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达40%。
到2030年,铝产业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实现循环、智能、高效、低碳发展,氧化铝、电解铝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铝深加工产品能效全部优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铝产业总产值达2000亿元。
到2030年,新增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总装机达1000万千瓦以上,新增年发电量达150亿千瓦时以上,引进市外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200亿千瓦时以上,基本实现铝产业使用清洁能源的目标。
三、任务分工
(一)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项目开发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布局,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工作基础上,积极引进龙头企业,高标准建设生态友好型风电项目。有序推进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开发建设市场化并网风电项目。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已核准的风电项目建设。“十四五”时期,加大全市风电资源开发统筹力度,进一步规范风电开发秩序,公开、公平、公正选定竞争力强的风电企业,加快风电开发进程。“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300万千瓦以上,到2025年新增风力发电量60亿千瓦时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坚持资源优化利用与项目开发有机结合,充分利用荒地荒坡、石漠化地区、资源枯竭矿区、鱼塘、库区水面等发展集中式光伏发电,鼓励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水光互补项目。结合“十四五”时期国家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利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园区、企业厂房、农村住宅等屋顶,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现全民从“买电”到“卖电”的转变。“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400万千瓦以上,到2025年新增光伏发电量40亿千瓦时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百色供电局,百色电力公司、新铝电力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科学布局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积极推进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生活垃圾废弃物等资源化和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采取联建共享方式建设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积极推广垃圾热解气化发电应用。“十四五”期间,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12万千瓦以上,到2025年新增生物质发电量7亿千瓦时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水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合作。坚持互利共赢原则,加强与周边省份能源合作,共同开发水电资源。支持地方能源企业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通过独立开发、合资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清洁能源开发,将分成电量引入百色。共同推进广西电力“一张网”建设。探索符合百色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电网合作模式,实现主电网、区域电网、企业自建电网等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大电网优势,将周边省份富余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引入百色。加强与北部湾电力合作,引进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探索氢能开发利用,引进氢能开发企业培育氢能与储能等未来产业。“十四五”期间,年引入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100—200亿千瓦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投资促进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百色供电局,百色电力公司、新铝电力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建立完善的铝产业新能源保障网。加强电网调度运行技术创新,建立区域电网智能柔性调控平台,应用多资源、多目标、多约束的电网协调控制技术,对电网、电源、负荷进行柔性调控,对新能源波动性进行快速响应,确保区域电网充分吸纳新能源。提高区域电网现有水电、火电调节能力,加强燃煤自备电厂管理,引导燃煤自备电厂主动调峰,充分发挥煤电兜底保障作用,使电网对新能源的吸纳起到主动调节作用。加强电网建设,加快配电网换代升级,持续加强配电网数字化柔性化水平,畅通新能源输送通道,确保辖区内新能源电力就近上网、就近消纳。兼顾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加快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化学蓄能、抽水蓄能、电磁蓄能等项目,减少、减弱新能源波动对电网的冲击,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建立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执行“网荷互动”“源荷互动”等机制,引导负荷端改变用电习惯和用电行为,汇聚各类柔性、可调节资源参与电力系统调峰和新能源消纳,使电源侧和负荷侧形成可调度的电力供需平衡。到2025年实现区域电网清洁能源消费占比40%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百色供电局,百色电力公司、新铝电力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铝产业全产业链清洁生产。加快实施多能互补项目,将清洁能源就近用于新型生态铝产业。推动涉铝企业通过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购买其他市场主体超额完成的消纳量、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履行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开展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试点,降低用气成本。加快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允许淘汰关停的公用煤电机组稳妥实施“上大压小”,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严格规范自备电厂运行管理,对排放和能耗偏高的机组加快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鼓励自备电厂在符合条件、公平履行义务的前提下转为公用电厂,严禁违规新建燃煤自备机组。推进火电清洁化高质量发展,实现从煤炭开采到煤炭综合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的清洁化。开展二氧化碳综合利用、捕获等“碳中和”技术的应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统筹使用全市林业碳汇资源。逐步推进清洁能源替换煤电,基本实现铝产业使用清洁能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资促进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百色供电局,百色电力公司、新铝电力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有序开发铝土矿资源。加大对百色铝土矿资源勘探力度,新探明的铝土矿资源依法依规优先配置给已建成氧化铝—电解铝产能的企业,以及保障本地电解铝需求的氧化铝企业。鼓励开发利用低品位铝土矿,支持铝土矿干法选矿技术应用,建立铝土矿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加强铝土矿资源管理,严禁滥采乱挖。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严格做好矿山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全面提升矿区复垦率和复垦质量。〔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涉铝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完善铝精深加工产业链。鼓励百色铝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联通互动,促进铝精深加工产业链转型升级。积极发展轧制材(铝液铝锭—铝板带—铝箔)、挤压材(铝液铝锭—铝棒—铝型材)、铸锻件(铝液铝锭—铝棒—压铸件、锻件)等铝加工产业链条,重点发展交通用铝、包装用铝、建筑用铝、电子家电用铝等应用领域产品。推动百色工业园区、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区、平果工业区等铝产业园区进一步完善铝精深加工产业链,打造新山铝精深加工核心区,增强重点铝产业园区的引领带动作用。规范使用铝液资源,限制引进低端铝加工企业,加快发展高端铝加工业,推动初、精、深加工协调发展,形成互补共进、整体提升的铝加工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百东新区(百色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平果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涉铝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创新发展铝基新材料。以重点铝企业为主,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突破铝提纯、高端铝材等关键技术,大力发展应用于汽车、船舶、航空航天、军工、5G、半导体、芯片、新能源等领域的高端铝基新材料。建设铝合金锻造、挤压等生产线,发展铝制汽车车身板、发动机、底盘、轮毂等产品,打造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基地。引进产业规模大、技术实力强的龙头企业,推动铝加工业向交通运输、电子精工等高端应用领域转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科技局,涉铝工业园区,涉铝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大力发展铝终端消费产品。瞄准市场需求,扩大铝家具、铝罐体、铝箔、铝门窗等终端消费类产品生产规模。积极发展现代铝合金家居产品,大力发展高端节能建筑铝型材,深入研发医疗器械、健身器材等高端消费品。强化铝产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成百色国家铝检中心二期建设。赋予产品和终端销售文化内涵,扩大产品知名度,提升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市场的占有率,实现产业发展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涉铝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开拓非冶金级氧化铝产业。在现有氧化铝产能基础上,积极发展三水氧化铝,生产硫酸铝、硝酸铝、氯化铝等产品,促进化工产业发展。发展煅烧氧化铝,生产耐火材料、陶瓷、抛光化合物等产品。发展活性氧化铝,生产催化剂、吸附剂、干燥剂等产品,推广非冶金级氧化铝在炼油、造纸、化肥等行业的应用。不断改进非冶金级氧化铝生产工艺,拓宽应用领域。到2025年非冶金级氧化铝产量20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科技局,涉铝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加快再生铝基地建设。建立覆盖大西南、粤港澳大湾区及东南亚的废铝回收、分拣、运输、交易、综合利用体系,鼓励本地铝加工企业的铝边角料、废料回收再利用,实现废铝原料来源多元化,废铝处理集聚化。重点在平果工业区、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区、德保工业园区布局再生铝项目,打造年处理废铝500万吨的平果循环经济产业园,其他涉铝工业园区在保障废铝供应的情况下适度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涉铝工业园区,右江区、平果市、德保县人民政府〕
(十三)加速铝产业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云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加强对原料、仓储、设备、工艺等智能化管理,降低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量,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集成应用,重点对电解铝、铝精深加工、铝配套产业等生产线进行技改,通过装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等举措,打造一批智能化工厂。规划建设有色金属产业数字应用示范园,打造铝产业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定制服务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投资促进局、科技局,市铝产业协会,涉铝工业园区,涉铝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加大铝产业品牌建设力度。发挥央企在百色投资铝产业的规模优势,制定铝产品地方标准,为制定或修订铝产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参考,为创建百色铝产业品牌奠定基础。发挥龙头企业品牌创建的引领作用,重点创建汽车轻量化铝材、铝家具、包装铝等品牌。发挥现有产业集群优势,创建百色铝产业区域品牌,打响“百色铝”品牌。加强企业品牌创建服务,推动优势骨干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树立一批质量卓越标杆企业。建设中国—东盟(百色)铝产品仓储交易中心,增强新型生态铝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话语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金融办〕
(十五)全面推进铝产业固废综合利用。实施绿色改造升级计划,加强对赤泥、废渣、烟尘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产业化难题的研究,加快建设区域电解铝渣、废炭渣等铝产业危废和固废处置中心,积极推进铝土矿尾矿、氧化铝固体废弃物赤泥综合利用,发挥龙头企业的技术优势和引领作用,打造全国赤泥综合利用示范点。〔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
(十六)建立工作机制。依托百色工业振兴指挥部增设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小组,协调解决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建立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考核情况作为评价相关市直部门、县(市、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范围。相关县(市、区)要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铝产业协会的人才、技术、信息、协调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协会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绩效办,涉铝工业园区,市铝产业协会,涉铝县(市、区)政府〕
(十七)完善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政策。积极探索露天矿产资源滚动开采用地模式,将新型生态铝产业项目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争取列入自治区“双百双新”项目库,鼓励产业投资基金、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社会资本等投资百色新型生态铝产业;市县两级财政安排年度工业振兴发展基金,优先支持新型生态铝产业项目建设;铝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废物利用、节能降碳业务,给予资金补贴。加强铝产业人才支撑,支持企业培育创新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给予企业引才、育才奖励和企业人才奖励。完善投资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极简审批”改革,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金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资促进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科技局,市税务局,涉铝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八)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组建新型生态铝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建国家级铝产业研究院。开展铝精深加工产品多样性、新能源储存、减污降碳、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技术难题攻关。推动百色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吸引更多的铝产业科研力量进驻百色,形成较完善的研发集群。鼓励科技成果有偿使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百东新区(百色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十九)加大金融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新型生态铝产业专项贷款品种,通过产业链融资、贸易融资、票据融资、并购贷款等支持新型生态铝产业。研究设立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支持新型生态铝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内股权资产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企业发行各类债券。〔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十)加强国际合作。创新国际产能合作,加强与东盟国家合作建设“两国双园”铝产业合作园区,合作开发铝土矿资源,共同建设电解铝项目及铝深加工项目,打造中国—东盟新兴铝产业示范基地。鼓励氧化铝企业“走出去”与大洋洲、非洲、南美洲等地区开展铝土矿资源开发合作,拓宽铝土矿供给渠道。开展铝生产技术合作,建立中国—东盟技术开发合作机制。积极开拓面向东盟铝产品消费市场,鼓励企业设立境外办事机构。〔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试验区服务中心〕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铝产业是百色的主导产业,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抓手,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涉铝县(市、区)、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党对推进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按照《清单》要求,切实加快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自觉从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出发,进一步深化对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历史重任。把建设好新型生态铝产业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不折不扣、扎扎实实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
相关单位务必按照市委大力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把落实好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任务事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通过包政策落实、机制创新、要素保障、项目推进,确保任务落实。涉铝县(市、区)要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组织优秀团队,全力以赴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抓实抓细。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要将各项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全力推动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及时反馈推进情况,主动推进职责任务,共同完成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三)做好调查研究。
各牵头单位要针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开展深入调研,研究细化落实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的保障措施。
1.聚焦重点难点,突出中心工作。调查研究工作要紧紧围绕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市委关于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部署要求,把准调研方向,选准调研题目,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
2.聚焦问题导向,突出问题解决。要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仔细查找短板,发现问题,主动认领,认真分析研究对策措施,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要以调查研究为抓手,深入查摆调研、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力争一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取得创新突破。
(四)创新体制机制。
1.加快推进审批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管理,为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推进“极简审批”改革,实行承诺审批制,实现铝产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推广“同城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2.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将铝产业项目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在用地指标、耕地占补指标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3.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产学研用协同,依托本地高校资源,加强国内外技术创新合作,深化产教融合。
4.在金融支持、财税补贴、人才保障、国际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机制创新,加速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抓好项目建设。
要强化项目策划包装,实现精准招商。涉铝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围绕铝产业链开展全流程精准招商,重点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城市群、东盟国家和地区开展定向招商,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与百色新型生态铝产业开发合作。要强化项目建设对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的支撑带动作用。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小组要制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计划,按照“策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原则,扎实推进一批对高质量发展支撑带动力强的标志性工程。推动将重点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盘子,争取自治区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用地用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六)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与重要媒体联系,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支持推进百色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市内宣传推介,整合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开拓宣传渠道,努力在全市营造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推动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国内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全方位宣传百色新型生态铝产业。要加强向东盟国家开展宣传推介,拓宽国际合作渠道,加快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加强督导督查。
将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列入全市重点督查考核事项,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小组要会同市绩效办、市委督查室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加快建立目标考核、信息报送、绩效评估等制度,对涉铝县(市、区)、相关部门所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清单管理,定期不定期对涉铝县(市、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督查情况及时跟踪问责,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变化,及时督促开展整改,紧盯进度、务求时效。
附件:1.贯彻落实《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关于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政策措施清单
2.贯彻落实《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关于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重点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