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针对煤炭开采行业制定的税收和非税收国家收入,印尼政府发布了2022年第15号政府条例,并于4月18日正式生效。
印尼CNBC援引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ESDM)煤炭业务发展总监拉纳·萨里亚(Lana Saria)表示,根据该条例,持有第一代和第一代Plus开采特许经营协议(PKP2B)的企业,其缴纳的采矿权税收分别调整为14-28%和20-27%,具体根据HBA参考价的高低而定,而面向国内供应的采矿权税收仍保持14%不变。
具体来看,对于持有第一代开采特许经营协议的煤企:
当印尼动力煤参考价低于70美元/吨时,采矿权税率为14%;
参考价在70-80美元/吨时,税率为17%;
在80-90美元/吨时,税率为23%;
在90-100美元/吨时,税率为25%;
而当参考价上涨至100美元/吨以上时,采矿权税率为28%。
对于持有第一代Plus开采特许经营协议的煤企:
当印尼动力煤参考价低于70美元/吨时,采矿权税率为20%;
参考价在70-80美元/吨时,税率为21%;
在80-90美元/吨时,税率为22%;
在90-100美元/吨时,税率为24%;
当参考价上涨至100美元/吨以上时,采矿权税率为27%。
萨里亚表示,之所以保持内销煤的采矿权税率不变,是因为印尼煤炭内销价格有相关规定,即煤企对电厂销售煤炭价格上限为70美元/吨,对工业销售价格上限为90美元/吨。
据了解,第一代与第一代Plus开采特许经营协议的区别在于对企业征收的所得税(PPh)与增值税(VAT)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