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法规定,新加坡公司股东的责任只限于其认购但又未缴足的数额。在新加坡注册公司至少有两名董事,其中一名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或工作证的持有者。新加坡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必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
新加坡公司法令下规定可注册的公司类型:
1.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所承担的责任以其所拥有的、以出资或尚未出资(如适用)的股份为限。
2.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受限于公司结束营业时其个人所同意担保的相关部分公司财产。
3.无限公司:公司股东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