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投资统筹机构主任吉达(Gita Wir-jawan)认为,印尼政府为招来新的投资家实施免税或减税制度,最适当的免税或减税期限是在有关的投资企业能获得利润后的5年至10年时间之内。
吉达近日在巴厘君悦酒店由印尼央行、投资统筹机构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联办题为《全球多元经济发展下,应对大量游资进入亚洲》的研究讨论会上说:“实施免税制度当然可以招来更多的投资家,而免税期最好以5年至10年为限。”
印尼投资统筹机构根据研究,投资者在起头的一、二年可能还在落实资本开支期间,即使能获得利润也不能达到收支平衡的地步,而两年之后很可能已可取得净利。吉达说:“最好能在投资企业获得利润后才开始履行5至10年的免税期。我也已把这项建议呈达财政部国家财政措施总署。”
据称,印尼投资统筹机构与财政部近日还将进一步讨论实施有关对新投资家给予免税期的计划,但双方大致上已有共同的构思。
印尼政府除了准备向新的投资家给予免税期或减税优惠之外,目前仍有的4个自由港已然保持多种免税的方便。
印尼税务条例局主任苏约托莫(Suryotomo)在印尼税务总署大厦说,印尼目前还保持4个自由港,即为:巴淡、民丹、甲里汶(Karimun)和沙璜(Sabang)。他说:“这些地区的贸易来往可免进口税、海关税和增值税,居民只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从这些地区出口的商品还是要支付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