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调控和应用科目范围
1。本通知指定的矿产勘探实践矿产法“第35条规定的条件。
2。应用的主题包括:矿产勘查,矿产勘查;当局矿物授权的组织和个人组织的实践。
第2条。组织矿产勘探实践
组织符合矿产和法规于本通函详述法第35条的规定,矿产勘探实践包括:
1。根据企业法成立的企业;
2。科学和技术组织下成立的“科学和技术;
3。合作社,根据合作社法成立的合作社工会;
4。专业组织专门的地质国家授权机构设置功能,矿产资源勘查任务。
第3条。矿产勘查实践型材规则
1。组织矿产勘探实践进行矿产勘探活动有记录实践的矿产勘探,包括:
一)组织文件,包括建立决策或运作和科学技术证书或证书的企业登记机关,由主管国家的核证副本;合矿产勘探或决定负责的主管机关(原件)列表的人员,建筑工人参与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勘查。
b)文件的个人参与办相关负责矿产资源勘查技术项目负责人的决策,负责施工的矿产勘查项目(复印件或原件)文凭和证书在工业,科学和历史项目负责人;就业合同或就业的决定;预约标题或出让;文凭证书,按照产业来抓分配的身份证或护照副本。
c)本设备和工具清单,专门用于建设矿产资源勘查符合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2。简介矿产勘探实践本条第1款中规定获发牌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矿产勘查实践组织机构,组织或个人进行管理和存储。
第4条。矿产勘查项目的技术负责监管
1。负责技术矿产勘查项目(以下简称为矿产勘探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指定的矿产法“第35条第1,在B点,并指定以下:
一)越南公民或外国人在越南的工作许可证,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b)具有学位学历在大学以上学历的专业地质勘探(矿产勘查项目,热水专业地质 - 岩土)。程度是越南或国外的训练设施;
三)了解法律知识的矿物质和标准,技术法规对矿产资源勘查,有能力组织工作项目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顺序。
d)本项目应执行建设任务勘探项目必须满足的条件为B点,第1条,第35条的规定,矿产和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在规定时间的经验,站在损坏,必须参与时间至少01个矿产勘查项目地质技术员恶意,其他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建设中,必须考虑时间的考验地质技术人员至少01建议的同类型矿产勘查工作。
2。项目负责人只有在当局作出的决定,组织矿产勘探实践的任务。
3。在相同的时间里,项目负责人只需要最多2当局矿勘探项目。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报告项目负责人有直接的申请期限不低于25%的勘探许可证中指定的时间。
第5条。对技术工人的规管,使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1。我们的技术工人队伍,专业的测量,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球物理,施工(挖掘,钻探)和会议有关的其他科目被评为许可证勘探矿藏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数量适当的要求。
2。该集团的技术工人在建筑行业专家任命为馆长符合要求的专业经验和时间如下:
a)对于是有毒的矿物勘探项目,时间必须是至少05年的职业资格,或03岁的人具有大学学历,其中至少01年参与项目的实施,地质或有毒矿物质勘探;
b)对于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剩余的时间必须工作至少03年的职业资格,或02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
第6条。设备和专用工具,建设矿产勘查条例
1。设备和工具,专门用于建设矿产资源勘查必须确保数量,质量,技术特征与勘探项目的类别根据已评估的勘探许可证矿物质。设备,工具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技术要求的工作和安全运行。
2。放射性矿产的勘探,稀土有设备,专用工具和技术人员,以满足业务辐射安全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核辐射安全。
第7条。矿产勘探及矿产勘查实践组织的组织和个人的责任
1。矿产勘探的组织和个人的责任:
a)持有股权矿产勘查规定的执业资格。
二)管理,维护矿产勘探有组织的实践记录。提供足够的记录,记录状态管理机构有权根据要求。
2。负责组织矿产勘探实践:
a)符合标准和技术法规,设计勘探项目评估,确保工作质量。
b)为负责在法律面前,之前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质量和结果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按照规定的投资者。
三)矿产勘探,勘探活动提供信息,向投资者和国家机关有管辖权的实践文档。
第8条。参与机构的职责
1。总地质和矿产资源部负责:
a)为指导,检查本通知实施;
b)检验和试验条件,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的授权下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矿产勘探许可证的实践组织;
C)下的行动的机关或者主管机关提出处理违反采矿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组织矿产勘探实践;
d)组织培养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主席的矿产勘探项目,以提高勘探质量。
2。省市根据中央机关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应:
)实践的检验和测试条件下持有矿产勘探许可证,勘探许可证省市直属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
b)处理能力或主管部门提出处理违反采矿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组织实践。
第9条。生效 本通知自5月15日2013年01生效。
第10条。执行条款
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困难,有关组织和个人迅速自然资源和环境研究修订和补充,以适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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