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17日批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最低工资水平,全国平均增幅约40%,首都曼谷及部分发达地区工人强制最低日薪由7美元升至10美元。
劳工部长巴登猜17日说,一个由政府官员和商界代表组成的委员会最终确立了提高工资水平的幅度和启动时间。政府原先计划于2012年1月1日施行新工资标准,但由于今年水患严重,考虑到企业压力,新工资标准启动时间将推迟至明年4月1日。
按新工资标准,曼谷及另外6个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日薪最低标准由现行215泰铢(约合7美元)升至300泰铢(10美元),其他地区标准虽低于10美元,但平均增幅达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