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关于申请批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的创始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将公司章程及下列文件通过民政事务司司长向司法和立法部部长呈递:
1、一份根据有关规定草拟的、贴有印花税的公司章程及贴有印花税的全部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若存在);
2、一份与公司章程有关的各种数据,并由公证师在印花税纸上草拟并签名。
3、一份由银行出具的投资存款证明;
4、一份公司纳税登记注册号复印件;
5、一份在国家印刷厂出版的政府公报附录上刊登公司章程预付款的收据证明;
6、一份根据司法部部长第M.01-UM.01.06/1993号令支付法律服务的非纳税国家财政收入付款证明;
7、一份由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对具有资金投资功能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8、一份由财政部部长对经营银行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特批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一份由信息部电台、电视和电影司司长对开办非政府广播电台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推荐信;
10、对公司创建者中有集体企业的新公司,一份由集体和小企业发展部、或由该部驻地方机构、或该部办公室出具的推荐信;
11、在报纸上刊登股权支付(非现金)广告两份;
12、根据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所需的其他文件;
上述第4,7和8点中所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必须由公证人公证和签字,以确认与原件一致。
在收到确认公司章程申请书之日起六十天内,法律和立法部部长将批准或驳回申请。
第二节 关于申请纳税人注册号和应纳税企业家确认号的 批准步骤
根据税法规定,任何个人或企业均为纳税人,都有纳税义务,包括代征或代扣义务。
根据1984年的税法规定,按照增值税的计征方法,每个商店或每个公司都有义务向其居住地或住址所在地的税务总局办公室报告其经营活动和经营活动的地点,以便确认其为纳税商店或公司,即所谓的纳税人(PKP),并颁发应纳税人确认号(NPPKP)。
外国投资公司(PMA)应填写纳税人注册表,并附上下列文件,通过邮局呈报给纳税人服务办公室:
1、 对纳税人
1) 一份合资企业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2) 一份公司股东人之一身份证复印件
3) 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一份由营业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推荐信复印件。
2、 对负责税收的财务人员
1) 一份主管税收财务人员的任命书复印件。
2) 一份其身份证、家庭证、驾驶执照、护照复印件。
第三节 海关的批准步骤
外国投资公司(PMA)应当通过PT SUCOFINDO公司向投资
协调委员会(BKPM)或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递交一份清单,报告其将要进口的主要货物,如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等,并附上下列文件:
1、 申请书。
2、 主要进口货物清单。
3、 投资批准书复印件。
4、 设备流程图。
5、 技术说明书或技术文件。
6、 纳税人注册号(NPWP)复印件。
7、 应纳税人确认号(NPPKP)复印件。
8、 生产工艺流程图。
9、 生产能力计算文件。
SUCOFINDO公司将按照批准投资的条件和要求审核主要进口
货物清单,其审核结果将呈报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或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
依据SUCOFINDO公司对主要进口货物清单申请书的审核,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或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将从法律上确认该申请书的合法性,对主要进口货物清单上列明的货物颁发海关进口免税证明。
只有在75%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方可进口为期两年批量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
第四节 限制进口许可证(APIT)的批准步骤
外国投资公司计划自己进口主要货物和/或原材料、辅料应申领限制进口许可证(APIT)证号。
向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或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申领限制进口许可证(APIT)证号的申请书要提供下列附件:
1、 由有权签署进口文件负责人在限制进口身份号卡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若此负责人不是公司董事,必须有董事盖章的授权代理声明。
2、 公司章程/最近的集体企业(由法律认可为团体)/集体企业结构图复印件。
3、 新的外国投资企业纳税人注册号(NPWP)复印件。
4、 有权签署重要文件的外国人工作准字复印件。
5、 有权签署进口文件的人员名单,并附每人护照相尺寸照片一张。
6、 国内投资批准书复印件或外国投资批准书复印件,以及投资修改计划批准书复印件。
第五节 外国人工作准字的批准步骤
希申请外国人工作准字(IKTA)的外国投资公司(PMA),首先应使本公司的人力资源计划(RPTKA)得到批准,然后向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或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递交外国人工作准字(IKTA)申请及下列附件:
1、 印尼本地人力资源使用计划,包括教育水平、工作经验、教育与培训方案。
2、 投资批准书复印件,该文件包含准许外国人工作的人数。
3、 现行公司章程/最近的集体企业(由法律认可为团体)/集体企业结构图复印件。
4、 公司给地区代表处的关于目前投资活动的报告(LKPM)或年度报告。
5、 从事采矿、能源、石油、天然气、医疗卫生服务的行业,需附相关管理部门主管人的推荐信。
6、 对本公司的人力资源计划(RPTKA)申请重新制定、增补或修改须递交下列文件:
1) 以前批准的人力资源计划(RPTKA)复印件
2) 执行印尼人力资源教育培训方案的理由和报告
3) 人力资源部地方机构批准的人力资源报告证明
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或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将为外国投资公司(PMA)出具人力资源计划(RPTKA)批准书,其副本将抄报人力资源部部长,或抄送有关部长和有关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
人力资源计划(RPTKA)批准书是颁发外国人工作准字(IKTA)的考虑依据之一。
在人力资源计划(RPTKA)批准书颁发后,外国投资公司(PMA)需向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或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递交限期居留签证(VITAS)申请表,并填写Ppt.2表格和下列附件:
1、 有关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2、 有关外国人的最近简历原件并附亲笔签名
3、 英文学历证书和/或受教育证件复印件、英文或译成印尼语的工作经历
4、 全体股东大会关于任命职务的会议纪要复印件
5、 外国人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 有效的人力资源计划(RPTKA)批准书复印件
7、 公司给地区代表处的关于目前投资活动的报告(LKPM)或年度报告(A.3)复印件
8、 印尼本地劳动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雇佣他/她的行政令的复印件对Ppt.2表格及附件评估后,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或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将以TA.10的表格形式向移民局局长发出推荐信。
以TA.10表格推荐为基础,移民局局长将向印尼驻外代表机构发出电传,要求为有关外国人签发限期居留签证(VITAS)。
有关外国人在得到限期居留签证(VITAS)后,可以进入印度尼西亚并在项目所在地停留。进入印尼的外国人应当取得工作准字(IKTA)。为了得到工作准字(IKTA),外国公司要向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提出申请,由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主席授权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主席代表人力资源部部长在四个工作日内签发限期居留签证(VITAS)。
第六节 申请签证的批准步骤
签证申请表应当递交给移民局签证处。递交签证申请表时应附下列文件等:
1、 有效护照
2、 往返于目的国的机票
3、 两张6 X 4 厘米相片
4、 逗留印尼期间生活费用足够的证明或担保
5、 签证费
签证申请应当得到批准,如果外国籍人
1、 完全符合上述要求
2、 已支付签证费
3、 未列入黑名单
签证申请不会得到批准,如果外国籍人
1、 不完全符合上述要求
2、 是国际犯罪集团活动分子或怀疑对象
3、 犯有危害印度尼西亚国家安全、违反公共道德秩序、宗教和印尼传统礼仪等行为的
4、 被查出患有对大众健康有危害的精神病或传染病
5、 具有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无外交关系国家的国籍,司法和立法部部长令规定的例外
访问签证:
1、 签证分类:
1) 政府官员访问
2) 旅游访问
3) 社会—文化访问
4) 商务访问,包括商务活动,如涉及贸易交易细节的谈判、现场视察及谈判、为技 术改造提供咨询、指导、信息和培训等。
2、 访问签证的有效期:
签证签发之日起九十(90)天内有效
3、 入境逗留有效期:
准许进入印度尼西亚之日起六十(60)天内有效
4、 有关条件:
护照或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必须在六个月以上。组织展览、进行贸易、主办专业运动会、举办研讨会和商业讲座、医疗治病、试验各种设备还需各有关当局批准。
5、 入境费(签证费):每人25美元。
限期居留签证和准字
1、 签证和准字分类:
1) 外国籍公民到印尼投资、受雇于政府或私营企业、接受教育和培训、进行科研工作、妻子及未成年单身子女与丈夫和家庭团聚,将签发限期居留签证。
2) 外国籍公民在印尼居住将签发限期居留准字。
2、 限期居留签证的有效期:
签证签发之日起九十(90)天内有效。
3、 限期居留准字的有效期:
从抵达印度尼西亚之日起最多一年有效,最长可连续延期五(5)年。
4、 限期居留签证和准字的有关条件:
1) 护照或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必须在十八(18)个月以上。
2) 一个海外或印尼担保人的推荐信。
3) 要求与印尼籍丈夫或父母团聚的申请人,或要求与持有限期居留准字的外国籍丈夫或父母团聚的申请人,必须附上结婚证书或出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