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1986年促进投资法,“公司”一词就农业方面包括:
1、以农业为基础的合作社与社团
2、从事农业的独资或合伙企业
生产受促进的农业产品或从事受促进的农业活动的公司有资格获得下列奖励:
一、对农业界的主要奖励
(一)新兴工业地位
如同制造业公司一样,生产受促进的产品或从事受促进的活动的公司可申请新兴工业地位。
新兴工业地位的公司豁免部分所得税,它按其法定收入的30%课税,为期5年,从生产日算起(生产日是生产水平达到最高产能的30%那天)。
从2003年9月13日起,从受促进的地区即沙巴、砂拉越和马来西亚半岛“东部走廊”的公司收到的申请,核准后公司在5年免税期内的法定收入将可享有 100%的免税。在此以前已核准这项奖励但尚未进行商业性生产的公司,以及申请尚在审查中的公司,也可享有这项奖励。所有截至2005年12月31日收到 的申请将可享有这项更优惠的奖励。
申请应提交MIDA。
(二)投资赋税减免
生产受促进的产品或从事受促进的活动的公司可申请投资赋税减免,作为新兴工业地位的一个交替选择。核准这项奖励的公司的合格资本支出,将获得60%的减免,为期5年,从发生首笔合格资本支出当天算起。
公司可利用这减免去抵销课税年法定收入的70%。未用的减免额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余下法定收入的30%将依据现行的税率课税。
从2003年9月13日起,从受促进的地区即在沙巴、砂拉越和马来西亚半岛“东部走廊”的公司收到的申请,核准后公司的合格资本支出将享有100%的减 免,为期5年。这减免可用来抵销每课税年法定收入的100%。在此以前获准这项奖励但尚未进行商业性生产的公司,以及申请尚在审查中的公司,也可享有这项 奖励。所有截至2005年12月31日收到的申请均可获得这项更优惠的奖励。
申请应提交MIDA。
为了使农业项目获得更大的利益,政府已把合格资本支出的定义扩大以包括用在下列活动的支出:
---土地的开垦与准备工作
---农作物的种植
---在马境内为耕种农作物、饲养禽畜、养殖水产、内陆或深海捕鱼及其他农业或畜牧业提供厂房与机械。
---建造进入道路(包括桥梁)、兴建或购买建筑物(包括为员工的福利或住宿而提供者)及对土地或其他建筑物作结构性的改良,以供农作物种植、禽畜饲 养、水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或畜牧业之用。 这些道路、桥梁、建筑物以及对土地和其他建筑物的结构性改良应建造或施行在有关农作物种植、禽畜词养、水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与畜牧业所使用土地的 部份上。
有鉴于从计划开始至农产品加工之间的时间上的间隔,综合农业投资案对加工或制造过程所发生的合格资本支出,将享有另外5年的投资赋税减免。
申请应提交MIDA。
(三)对粮食生产的奖励
新投资案的奖励
为了鼓励粮食生产,一间公司如投资于一间生产粮食的附属公司,该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将可享有下列两个奖励配套的其中一个:
奖励配套A:
1、公司若投资至少70%的股权在一家生产粮食的附属公司将享有扣税,扣税额相等于它在附属公司的投资额;
2、附属公司将享有10年的100%的法定收入的免税,从公司取得利润的第一年算起,而且:
---在免税期之前或之内的亏损可结转至10年的免税期后,
---从公司免税收入发出的股息,被视为股东的免税收入。
奖励配套B:
1、公司若投资至少70%的股权在一家生产粮食的附属公司,其附属公司在记录盈利前的一切亏损将可享有集团减免;
2、附属公司将享有10年的100%的法定收入免税,从公司获得利润的第一年算起,而且
---在免税期间的亏损可结转至10年的免税期后,
---从公司免税收入发出的股息,被视为股东的免税收入。
合格的粮食产品由财政部长核定,这包括槿麻、深海捕鱼、蔬菜、水果、药草、香料、水产物,以及牛、羊和绵羊的饲养。
上述附属公司的股权条件是从2004年9月11日起生效。有关公司须在奖励核准后的一年内开始生产。这项优惠将延伸至2010年12月31日止收到的申请。
申请应提交农业及农基工业部。
对再投资的现有公司的奖励
再投资于生产上述粮食产品的现有公司也可享有同样的奖励,为期5年。
不论是新公司或现有公司的粮食生产计划,都必须在奖励核准后的一年内开始落实。申请应最迟在2005年12月31日提交农业及农基工业部。
对生产清真食品的奖励
为了鼓励生产清真食品的新投资以供出口市场,以及在生产这类食品方面增加现代化机械的使用以符合国际标准,投资于生产此类食品及已获得JAKIM(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或其他品质认证的公司可申请投资赋税减免,其100%的合格资本支出可获得减免,为期五年。
这减免可用来抵销每课税年100%的法定收入。从2004年9月11日起收到的申请可受考虑。
申请应提交MIDA。
(四)对食品加工业再投资的奖励
在本地注册而马国民拥有至少60%股权的公司,若再投资于受促进的食品加工业可享有另一轮的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赋税减免。在受促进的地区即沙巴、砂拉越和马来西亚半岛“东部走廊”的公司可享有依据该受促进地区可享有的更优惠的新兴工业地位和投资赋税减免。
这项奖励适用于MIDA从2002年9月21日起收到的申请。
二、对农业的另外奖励
(一)再投资减免
已从事至少12个月生产主要粮食如米、玉米、蔬菜、块茎、禽畜、水产物,以及任何其他经财政部长核准的活动的人士或公司,均可享有再投资减免。
合格的资本支出涉及下列开支:
1、土地的开垦与准备工作
2、农作物的种植
3、在马境内为耕种农作物、饲养禽畜、养殖水产、内陆或深海捕鱼及其他农业或畜牧业提供厂房与机械。
4、建造进入道路(包括桥梁)、兴建或购买建筑物(包括为员工的福利或住宿而提供者)及对土地或其他建筑物作结构性的改良,以供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 水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或畜牧业之用。这些道路、桥梁、建筑物以及对土地和其他建筑物的结构性改良应建造或施行在有关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产养 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与畜牧业所使用土地的部份上。
再投资减免是以公司在15年内资本支出的60%的减免方式作出,从作出再投资的第 一年算起,这减免可用来抵销课税年法定收入的7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在受促进的地区即沙巴、砂拉越和马来西亚半岛的“东部走廊” 进行再投资的公司,可用再投资减免来抵销课税年的全部法定收入。
要求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二)以本地资源为基本的工业的再投资奖励
这项奖励是给予有出口潜能的橡胶、油棕与木基工业的本地公司(马国民拥有至少51%的股权者)。此类公司就扩充计划的再投资将可享有另一轮的新兴工业地 位或投资赋税减免。在受促进的地区即沙巴、砂拉越和马来西亚半岛的“东部走廊”进行的活动可享有依据该受促进地区可享有的更优惠的新兴工业地位与投资赋税 减免。
申请应提交MIDA。
(三)对鸡鸭饲养业现代化的奖励
为了提倡农业现代化和运用对环境友善的作业法,再投资把鸡鸭寮从开放式改为封闭式的鸡鸭饲养业者可享有15年的再投资减免,从作出再投资的第一年算起。
这项奖励的条件是封闭式禽舍的最低饲养量如下:
---每周期2万只肉鸡或肉鸭
---每周期5万只卵鸡或卵鸭
---每周期2万只母种或祖母种的鸡或鸭
对肉鸡、肉鸭和产卵鸡、产卵鸭的奖励在2003课税年生效,而对母种及祖母种鸡和鸭的则在2005课税年生效。
所有的计划须由农业及农基工业部核准。
要求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四)加速资本减免
于再投资减免期后再投资于受促进的农业活动或食品的公司可申请加速资本减免。有关的农业活动包括种植稻米、玉米、蔬菜、块茎、禽畜,水产物以及其他经财政部长核准的活动。
合格资本支出的加速减免在2年内用完,即第一年的20%的最初减免以及40%的年度减免。
要求应提交内陆税收局,并附上一封MIDA的信件证明公司在进行受促进的活动或生产受促进的产品。
这项奖励从2005课税年起生效。
(五)农业减免
从事农业活动的个人或公司,可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对某些资本支出要求资本减免和特别工业建筑减免。合格被扣除的资本支出包括:
---土地的开垦与准备工作
---农作物的种植
---在马境内为耕种农作物、饲养禽畜、养殖水产、内陆或深海捕鱼及其他农业或畜牧业提供厂房与机械
---建造进入道路(包括桥梁)、兴建或购买建筑物(包括为员工的福利或住宿而提供者)及对土地或其他建筑物作结构性的改良,以供农作物种植、禽畜饲 养、水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或畜牧业之用。这些道路、桥梁、建筑物以及对土地和其他建筑物的结构性改良应建造或施行在有关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 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与畜牧业所使用土地的部份上。
只要公司招致这些支出,公司可继续享有这减免,无视公司是否已享有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赋税减免。
要求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六)对种植橡胶树的加速农业减免
为了确保家具业能得到持续的橡胶木供应,在至少10%的园丘土地上种植橡胶树的非橡胶种植公司可享有加速农业减免。依据这项奖励,投入于土地开垦、种植和保养橡胶木种植的资本支出,可从目前的两年减至一年内注销。
这项奖励适用于种植及原产业部从2002年9月21日起收到的申请。
申请应提交种植及原产业部。
(七)核准农业项目资本支出的100%的减免
经财政部长核准的农业项目,可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4A附表获得资本支出的100%的减免,这涵盖开垦及利用一个依财政部长规定的最小面积的农地,在指定期间内的合格资本支出。
经核准的农业项目是蔬菜、水果(木瓜、香蕉、鸡旦果、杨桃、番石榴与山竹)、块茎、根茎、药草、香料、供作动物饲料的农作物与水植产品的耕种;观赏鱼养 殖;鱼虾养殖(以水池、桶、海上网箱,岸外海上网箱等养殖方式);蛤、牡蛎、淡菜、海藻的养殖;鱼虾孵化场以及某种树木的植林计划。
依据这项奖励,从事这类计划的人士可选择将有关计划的合格资本支出从他的总计收入(包括来自其他来源的收入)中扣除,如总计收入不足,未吸收的支出可结转至以后课税年。如作这选择,有关人士将不可对同一资本支出享有资本减免或农业减免。
可扣除的合格资本支出包括下列的支出:
---土地的开垦与准备工作
---农作物的种植
---在马境内为耕种农作物、饲养禽畜、养殖水产、内陆或深海捕鱼及其他农业或畜牧业提供厂房与机械
---建造进入道路(包括桥梁)、兴建或购买建筑物(包括为员工的福利或住宿而提供者)及对土地或其他建筑物作结构性的改良,以供农作物种植、禽畜饲 养、水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或畜牧业之用。这些道路、桥梁、建筑物以及对土地和其他建筑物的结构性改良应在建造或施行有关农作物种植、禽畜饲养、水 产养殖、内陆捕鱼和其他农业与畜牧业所使用土地的部份上。
已获核准依据1986年投资促进法颁发的奖励而税款减免期尚未开始或尚未满期的公司,不可获得这项奖励。
要求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八)出口额增加的税务减免
出口鲜果与干果、鲜花与干花、观赏植物与观赏鱼的公司可获法定收入的减免,减免额相等于出口增加额的10%。
要求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九)对提供冷藏链便利与食品服务公司的奖励
提供冷藏库和冷藏车便利,以及相关的服务如收集和处理本地生产的易腐烂食物的公司,合格申请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赋税减免。在受促进地区的活动可获得更优惠的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赋税减免。
从2003年9月13日起,当地人拥有的现有公司,如再投资于冷藏库便利及服务以处理易腐烂的农产品,可申请下列奖励:
1、新兴工业地位,为期5年,其间由于再投资而引起的额外法定收入的70%(受促进的地区为100%)免税;
2、额外合格资本支出的60%(受促进的地区为100%)的投资赋税减免,为期5年,减免额可用来抵销每课税年70%(受促进的地区为100%)的法定收入。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申请应提交MIDA。
(十)对清真食品和品质验证与鉴定支出的双重扣除
为了提高马公司在全球清真产品(包括食品)市场的竞争力,公司招致的下列支出将可在所得税计算中获得双重扣除:
1、由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JAKIM)发出的品管制度与标准认证及清真食品的认证
2、国际品管制度及标准认证
这项奖励从2005课税年起生效。
要求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十一)对藤及木基产品出口运费的双重扣除
出口藤及木基产品(锯木与薄片除外)的制造商可对运费享有双重扣除。
要求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有关其他对农业的奖励,请参阅通用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