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制造业公司的主要奖励
给予在制造业领域投资公司的主要奖励是新兴工业地位与投资赋税减免。
新兴工业地位与投资赋税减免的合格条件是基于一些优先事项,包括增值、技术与工业联系。合格的计划被称为“受促进的活动”或“受促进的产品”。
1、新兴工业地位
核准新兴工业地位的公司获得豁免部分所得税,为其5年,公司按其法定收入的30%课税,减免期由“生产日”算起(“生产日”是公司的生产水平达到最高产能的30%那天)。
为了鼓励在受促进的地区即沙巴和砂拉越以及被指定的马来西亚半岛“东部走廊” 的投资,自2003年9月13日起从设置在这地区内的公司收到的申请,核准后公司在5年免税期内的法定收入将可享有100%的免税。已获准这项奖励但尚未 进行商业性生产的公司,以及申请尚在审查中的公司,也可享有这项更优惠的奖励。这项优惠适用于截至2005年12月31日收到的申请。如果企业的新兴工业 地位在2005年10月1日及之后到期,则其在新兴工业地位有效期内,从事相同的受鼓励的活动或产品生产而产生的累计损失和当年未减免资本津贴,可被作为 后新兴工业地位收入结转和扣除。
申请应提交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MIDA)。
2、投资赋税减免
新兴工业地位的交替选择是投资赋税减免(ITA)。核准ITA的公司的合格资本支出(如厂房、机械或其他设备),从发生首笔合格资本支出当天算起的五年内,享有60%的减免。
公司可利用这减免去抵销每课税年法定收入的7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余下的法定收入的30%将依据现行的税率而课税。
为了鼓励在受促进的地区即沙巴和砂拉越以及被指定的马来西亚半岛“东部走廊”的投资,自2003年9月13日起从设置在这地区内的公司收到的申请,核准 后公司的合格资本支出将享有100%的减免,为期5年。公司可利用这减免去抵销每课税年法定收入的100%。已核准这项奖励但尚未进行商业性生产的公司, 以及申请尚在审查中的公司,也可享有这项更优惠的奖励。这项优惠适用于截至2005年12月31日收到的申请。
申请应提交MIDA。
注1:“法定收入”是从总收益扣除收益支出与资本减免后而得。
注2:马来西亚半岛的“东部走廊”是指吉兰丹、登嘉楼与彭亨以及柔佛的丰盛港县。
二、把制造业活动搬迁到受促进地区的奖励
为了减低生意成本和提供更具竞争力的商业环境,把制造业活动搬迁到受促进地区的现有公司合格申请第二轮的奖励如下:
1、新兴工业地位,公司的100%的法定收入享有免税,为期五年。
2、投资赋税减免,公司的100%的合格资本出获得减免,为期五年,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课税年法定收入的100%。
从2004年9月11日起收到的申请将合格受审理。
申请应提交MIDA。
三、对高科技公司的奖励
高科技公司是指从事新兴科技领域内受促进的活动或生产受促进的产品的公司。高科技公司可享有:
1、为期五年的新兴工业地位,其间其法定收入全部免税;
2、合格资本支出可享有60%(受促进地区为100%)的投资赋税减免,从发生首笔合格资本支出日算起,为期五年。这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课税年的全部法定收入。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申请应提交MIDA。
高科技公司须符合下列标准:
1、当地研究与开发的年度支出至少应达销售总额的1%,不过公司可在从开始生产或营业的3年内达到这个规定。
2、科学与技术员工的人数应至少占公司员工总数的7%,这些员工必须拥有学位或文凭资格,并有至少5年的相关经验。
四、对策略性投资案的奖励
策略性的投资案牵涉到国家利益的产品或活动。其通常的特点是投资金额大而回收期长、技术水平高、作业整合、可引发广泛的联系并对国家的经济有重大的影响。这类的投资可享有:
1、为期十年的新兴工业地位,其间法定收入全部免税;
2、合格资本支出可享有100%的投资赋税减免,为期五年,从发生首笔合格资本支出日算起,减免可用来抵销每课税年的全部法定收入,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申请应提交MIDA。
五、对中小型企业的奖励
从课税年2004年起,股本不超过250万令吉的中小型公司可对其高达50万令吉的法定收入享有20%的减轻公司税,其余的收入则照原有的28%计算。分发给股东的股息将享有20%的课税扣除。
在马来西亚注册的小型公司,其股东资金不超过50万令吉,而其中马国民股份的持有率占至少60%者都可申请下列奖励:
1、为期5年的新兴工业地位,其间100%的法定收入免税;
2、合格资本支出可享有60%的投资赋税减免,为期5年,减免额可被用来抵销每课税年法定收入的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独资或合伙经营的企业也可申请这项奖励,惟须组织一间新的有限公司接管现有的生产或活动。
欲申请奖励的小型公司须符合下列其中一个条件:
1、产品增值至少达15%;
2、该计划对乡村地区的社经发展有所贡献。
有关公司须从事或生产为小型企业规定的受促进活动或受促进产品。
申请应提交MIDA。
六、加强工业联系的奖励
为了鼓励大型公司参予工业链接计划,为确保供应商产品的品质而花在培训员工、产品开发与测试、以及工厂审计等方面的开销,可从所得税计算中扣除。
包括中小型公司的供应厂商,如打算制造或从事依工业链接计划受促进的产品或受促进的活动,可申请下列奖励:
1、为期五年的新兴工业,其间法定收入全部免税;
2、合格资本支出可享有60%(受促进地区为100%)的投资赋税减免,为期五年,从发生首笔合格资本支出当天算起,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课税年的全部法定收入。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为了鼓励供应商进军国际市场,参与一个核准工业链接计划的供应商,如在价格、品质和产量方面能达到世界水平,将可申请下列奖励:
1、为期10年的新兴工业地位,其间法定收入全部免税;
2、合格资本支出可享有100%的投资赋税减免,为期5年,从发生首笔合格资本支出当天算起,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课税年的全部法定收入。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申请应提交MIDA。
七、对生产机械与设备的奖励
(一)对生产专用机械与设备的奖励
生产专用机械与设备即工作母机、塑料注射成型机、塑料挤压机,材料装卸设备、包装机、机械人、工厂自动化设备、指定工业用的专门或加工机械和设备以及上述机械与设备的零部件的公司可申请下列奖励:
1、为期10年的新兴工业地位,其间全部法定收入免税;
2、合格资本支出的100%的投资赋税减免,为期5年,从发生首笔合格资本支出当天算起,减免额可被用来抵销每课税年的全部法定收入。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申请应提交MIDA。
(二)对生产重型机械的额外奖励
从2003年9月13日起,收到由本地人所拥有的现有公司对生产重型机械如起重机、采矿机器、分批生产设备及港口材料装卸设备进行再投资的申请,可获得下列奖励:
1、为期5年的新兴工业地位,其间由于再投资而引起的额外法定收入的70%(受促进的地区为100%)免税;
2、额外合格资本支出的60%(受促进的地区为100%)的投资赋税减免,为期5年,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课税年法定收入的70%(受促进的地区为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申请应提交MIDA。
(三)对生产机械与设备的额外奖励
从2003年9月13日起,收到由本地人所拥有的现有公司对生产机械与设备,包括专用机械与设备及工作母机进行再投资的申请,可获得下列奖励:
1、为期5年的新兴工业地位,其间由于再投资而引起的额外法定收入的70%(受促进的地区为100%)免税;
2、额外合格资本支出的60%(受促进的地区为100%)的投资赋税减免,为期5年,减免可被用来抵销每课税年法定收入的70%(受促进的地区为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申请应提交MIDA。
八、对汽车部件组件的奖励
进行设计、研发和生产合格的汽车部件组件或系统的新创或现有的公司可申请:
1、新兴工业地位,其法定收入全免税,为期5年;
2、合格资本支出的60%(受促进的地区为100%)的投资赋税减免,为期5年,从发生首笔资本支出当天算起,减免可用来抵销每课税年法定收入的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合格的组合或系统是前角组件、后角组件、仪表板组件、轨撑和灭震器及弹簧组件、保险杆组件、前横梁组件、综合功能门组件、油箱组件、座椅组件、踏板组 件、车门镶边组件、落地小柜组件、轮胎与轮组件、制动系动、扫水系统、排气系统、音响系统、空调系统、汽囊系统、电力与讯号分配系统、警报系统、安全带系 统、外部灯系统、未涂装车身模块、引擎管理系统、安全系统、远距离传送系统、导航系统、引擎燃料注射系统以及车辆智慧系统。
这项奖励适用于MIDA从2002年9月21日起收到的申请。
九、对利用棕榈生物质的更优惠奖励
从2003年9月13日起,收到利用棕榈生物质来制造增值产品如碎木板、中密度纤维板、胶合板、纸浆及纸申请,可获下列奖励:
(一)新公司
1、新兴工业地位,为期10年,其间100%的法定收入免税;
2、合格资本支出的100%的投资赋税减免,为期5年,减免可用来抵销每课税年法定收入的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在2003年9月13日前一年内获准这项奖励但尚未进行商业性生产的公司,以及申请尚在审查中的公司,均可享有这项奖励。
(二)作再投资的现有公司
1、为期10年的新兴工业地位,其间由于再投资而引起的额外法定收入的100%免税;
2、额外合格资本支出的100%的投资赋税减免,为期10年,减免可用来抵销每课税年法定收入的10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申请应提交MIDA。
十、对制造业的另外奖励
(一)再投资减免
从事制造业的公司,已营运至少12个月者,因扩充产能,把生产设备现代化或生产同一行业内相关的产品而招致合格资本支出者,可获得再投资减免。
减免额是合格资本支出的60%,它可被用来抵销课税年法定收入的70%,未用的减免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一间公司可将再投资减免用来抵销课税年的全部法定收入,若
1、公司在受促进的地区即沙巴、砂拉越与马来西亚半岛的东部走廊进行再投资计划;
2、公司达到的生产力,超越了财政部规定的水平。请联络内陆税收局以获取有关各亚领域指定的生产力水平的细节。
再投资减免可连续15年被享用,从第一次的再投资那年算起。公司只能在合格计划完成后,即建筑建成后或厂房或机械被启用后,才能提出要求。因再投资而取得的资产在再投资后的两年内不得转让。
从2002年9月21日起,新兴工业地位尚未满期的公司,若在免税期内有意进行再投资,公司可放弃其新兴工业地位,而享用再投资减免。
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欲放弃新兴工业地位以交换再投资减免的申请应提交MIDA。
(二)加速资本减免
享用了15年的再投资减免后,再投资于生产受促进的产品的公司可申请加速资本减免,资本支出的加速资本减免在3年内用完,即第一年的40%的最初减免额以及20%的年度减免额。
申请应提交国内税收局,并附上一封MIDA的信件证明公司在生产受促进的产品。
(三)对确保电供素质设备的加速资本减免
为了减免因电供中断而引起的作业成本,发生资本支出于设备以确保电供素质的公司可获两年的加速资本减免。
唯有由财政部指定的设备可享用这奖励。
这奖励由课税年2005开始生效。
申请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四)出口额增加的税务减免
为了鼓励出口,马来西亚的制造业公司可获得:
1、相等于出口额增加的10%的法定收入免税,但出口货物的增值至少达30%;
2、相等于出口额增加的15%的法定收入免税,但出口货物的增值至少达50%。
要求应提交内陆税收局。
为了更鼓励马国制成品的出口,在当地注册而马国民拥有至少60%股权的制造业公司可获得:
1、相等于出口额增加的30%的法定收入免税,惟公司须取得显着的出口增加;
2、相等于出口额增加的50%的法定收入免税,惟公司须成功开拓新的市场;
3、相等于出口额增加的法定收入免税,惟公司须在同类公司中取得最高的增加。
这些奖励从课税年2003生效。
(五)公司集团减免
为了加强民间资本在高风险项目领域的投资,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所有当地居民企业都能够享受公司集团减免优惠。该公司集团减免额上限为某企业当年未 减免亏损的50%,可用作冲抵在同一个公司集团内另一个企业的收入(包括从事被批准的食品生产、森林种植、生物科技、纳米技术、光学光子技术等的新企 业)。但该减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减免与放弃减免的公司必须分别拥有超过250万马币的普通股本已缴注资本;
2、获得减免与放弃减免的公司必须有相同的会计周期;
3、该公司集团母公司在获得减免与放弃减免公司所占实际股权必须不少于该公司集团总数的70%;
4、该70%股份必须是在相关报税年度及其前一年的基础上;
5、因收购产业或外资企业产生的亏损,不被列入公司集团减免范围;
6、如果公司正在享受如下优惠措施,则不能够同时享受公司集团减免优惠:
---新兴工业地位
---投资赋税减免、投资补贴
---再投资减免
---运输获利减免
---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127条的免税
---受鼓励的投资公司
根据上述优惠措施,原有从事被批准的食品生产、森林种植、生物科技、纳米技术、光子光学技术等企业的公司集团优惠措施将被终止。但上述原享有公司集团减免优惠的公司,其子公司的亏损,可继续全额抵扣享母公司的盈利收入。
该项优惠措施从2006评估年度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