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世界日报》消息称,泰国政府拟起草禁用石棉产品法规,国家要求在3-5年内禁用5类产品,其中石棉地板、石棉砖类产品在3年内禁用,而石棉瓦、石棉混凝土水管和石棉剎车片、离合器等类产品在5年内禁用。民间企业对此反应不一。
素可泰探玛提叻大学讲师乍格立以禁用石棉产品法规关于禁止进口、生产含石棉产品附件草案编写组织人的身分,在4日进行的交流会上表示,起草小组研究后认为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石棉产品类如石棉地板、石棉砖、石棉瓦、石棉混凝土水管、石棉剎车片和离合器等在3至5年中禁用较为合适。
具体设想为石棉地板产品给出1至2年发展期,在第3年禁用,因已有部分产品已经禁用;石棉砖产品,已有多家工厂不使用石棉材料,因此与第1种产品禁用期相同;石棉瓦产品,有部分厂家已经不使用石棉材料,因此规定大波浪型石棉瓦在3年内禁用,而小波浪型石棉瓦在第5年禁用;石棉混凝土高压水管产品,还没有工厂停用石棉材料,因此规定1至2年内减少25%,第3年减少至50%,第4年减少75%,至第5年则全面禁用;含石棉成份的剎车片和离合器产品,规定2年内摩托车、乘坐小汽车产品禁用,至第5年大型汽车禁用,即第5年全面禁用。
Mahapan纤维水泥公司瓦类产品部经理颂杰表示,公司于2011年起生产的瓦类产品已经不使用石棉材料,但是现在又宣布说5年后才禁用,所以看来这个规定是针对还使用石棉材料的厂家,而对自觉不使用石棉材料的厂家却无任何表示。
泰国工业协会长帕荣萨指出,政府无任何理由延长石棉产品使用期,因为外国已经禁用对人体有害的石棉产品,而过去期间泰国工业协会也向工厂宣传和作出5年内不使用石棉材料的约定,使得一些工厂已经自觉不使用石棉材料,现在则为当时5年之约期满之际。
OranVanich瓦砖公司董事长乌兰表示,不同意禁用石棉材料的规定,应该在市场上让消费者来作出决定,因为目前产品卷标上有注明产品成份。乌兰指出,公司产品在市场仍广受消费者欢迎和选购,如果要规定禁用,公司也就面临倒闭。因此,政府应该更深入地调查研究,因为相关规定对厂家和消费者都带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