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缅甸新光报》,目前缅甸仍有近20种商品被商业部禁止从边贸口岸进出口。
出口方面,根据商业部发布的2011年第1号通令,禁止花麻油、芥菜、菜籽油、葵花子、葵花子油、油渣、棉花与棉制品、黄金、钻石、石油、象牙、水牛、牛、大象、马、稀有动物、虾壳、武器、文物等13种商品从边贸口岸出口。进口方面,依据商业部2013年第8号通令,禁止酒、啤酒、香烟以及按现行法规禁止的商品从边贸进口。
进出口商如违反规定,从边贸进出口上述产品,将被判处刑罚和罚款,协助者也将被判罚。
据悉,缅商业部自1999年发布10号通令,禁止33种商品的边贸出口,于2011年减少到13种。同时,禁止进口的商品也由1999年9号通令中的15种减少至2013年的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