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矿产可以随意开挖吗?事实上,老挝有明确的矿产禁止条令,即:
禁止条例如下
1.禁止通过侵入开采、筛选矿产或是其他不合法行为破坏矿产资源。
2.禁止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转移、开采和买卖矿产。
3.禁止与投资人员、工作人员、矿山监察领导合作私下开采矿产,侵入破坏矿产或是矿山。
4.禁止伪造关于矿产的文件和印章。
5.禁止对矿产监察工作人员和领导以及投资人进行暴力恐吓。
6.禁止窝藏破坏矿产或是违法出售矿产样品。
7.禁止有其他法律规章明确规定的禁止行为。
当有禁令,如果出现违反,出现违抗,如果没有法律度量那些行为属于违反刑法的行为,就不可能对那些违反者进行惩罚。因此,才需要把以上这些行为写入《刑法总则》中,规定了以后,谁违反了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因此,《刑法总则》第340条明确规定:
如果个人通过不合法手段开采矿产资源即:有价值的金属、石矿等,将被罚款5,000,000~15,000,000基普。对于有组织的惯犯或是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判处2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罚款7,000,000~20,000,000基普。如果被告人根据司法程序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定此人有罪,之后将根据法律支付巨额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