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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税收制度简介

  • 作者:damei
  • 发布时间: 2011-11-16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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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决定税收,税收作为一个经济范畴,它来源于经济,在一个具体的经济运行环境中,一国的税收收入是经济运行的必然结果,同时其种类、管理模式也是经济运行 状况决定的。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税收是一个国家政权机关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税收实现的方式、手段又会反过来会影响经济的运行,在国民经济运 行中,税收反作用于经济主要通过税制的设置来实现的。因此,一个合理有效的税制,不仅有利于提高税制效率,更可以通过税制对经济的反作用,在实现税收增长 的同时实现经济的增长。本文拟从介绍泰国税制入手,分析中泰两国税制的差异,并提出对我国现行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泰国税制框架
  泰国税收的基本法律为《税收法案》(Renenue Code),该法主要调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特别营业税和印花税。另外,《燃油所得税法案》管理石油和燃气的特许经营行为,《海关法案》管理关税和进出口行为,消费税和财产税由其他法律管辖。
泰国的税收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石油所得税,间接税则包括增值税、特别行业税、关税、消费税、印花税以及财产税。从税收的归属来说也可分为两个部分,即中央税和地方税。中央税占主导地位,主要分为六大类,地方税分为两大类。
中央税收包括针对收入和利润征收的所得税、以社会保障分配为目的的工资税、针对财产征收的房地产转让税、增值税、消费税、特别营业税、扑克牌税、针对国际贸易和交易征收的进口关税、出口税等。
  地方税收包括对财产课税和机动车税。其中财产税包括针对房地产征收的房产租赁税、土地开发税、房地产转让税,针对货物和服务业征收的增值税附加、特别营业税附加、部分商品的消费税附加,以及对使用某种货物和财产或许可从事某种行为的税收。
  二、税务管理机构
   泰国财政部是泰国负责财政和税收管理的主管部门,下辖财政政策办公室、总审计长厅、财政厅、海关厅、国货税厅、税务厅、国债管理办公室等8个厅和政府彩 票办公室、烟草专卖局、住房银行、泰国进出品银行、扑克牌厂、资产管理公司等16个国有企业。其中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是税务厅、国货税厅,以及负责关 税征收的海关厅。税务厅主要负责征收所得税、增值税、特种行业税以及印花税,国货税厅征收特定商品消费税,海关厅负责进出口关税的征收。地方政府负责财产 税以及地方税的征收。
泰国税务厅成立于1915年,是泰国财政部负责税收征管的最高管理机关,主要征收和管理以下税种:个人所得税、法人所得 税、增值税、特别营业税、印花税和石油所得税。税务厅实行厅长负责制,并设四个副厅长。税务厅的组织机构在全国分为两个部分,即中央税收管理和各府税收管 理机构。
近年来,泰国税务机构通过开发信息技术平台,不断提出更加有效的征收方法,建立更加公平有效的税收征收机制,并保证税收征管工作与政府的政策协调一致。
各府的税收管理包括府税务办公室和曼谷以外的区税务办公室。府以下的税务管理机构直接向府尹或区行政长官报告。

泰国税务厅负责征收的各税种分类情况表
(财政年度1998-2003)

 (百万泰铢)
税种年度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1. 个人所得税 122,946 106,070 91,790 101,146 108,371 117,309
2. 企业所得税 99,478 108,820 145,558 149,663 170,415 208,859
3. 增值税 232,388 201,976 192,512 215,318 228,196 261,306
4.特别营业税 35,241 21,311 17,016 12,852 13,715 12,757
5.营业税 342 185 126 84 99 N/A *
6.印花税 2,991 2,824 3,350 3,410 4,122 5,348
7.燃油所得税 5,316 10,872 10,739 17,154 19,128 21,773
8. 其他 263 258 236 241 236 330
总额 498,964 452,317 461,325 499,868 544,281 627,682
(泰国税务厅官方网站)
   国货税厅实行厅长负责制,下设税务管理处、收入处、审计监督局、法律事务局、税收计划局及各府的消费税办公室等部门。主要依据消费税法案对规定的某些商 品或服务征收消费税,应税商品或服务主要包括:汽油及汽油制品、非酒精饮料、空调等电器、铅晶制品、汽车、摩托车、游艇、香水、羊毛地毯、电池、赛马场和 高尔夫球场等场所等。大部分商品为从价税,对汽油和非酒精饮料则按价或按数量和重量计算。
    在下列特殊情况下,部分货物或服务可免征消费税:依据关税法免征关税的货物;出口货物及损坏或变质的货物;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货物;外交人员所有的物品;燃料或燃料制品用于国际航空器或500吨位以上的船舶;将所得捐赠给公共慈善事业所提供的服务。
海关厅是财政部直属的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关税的征收,并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负责海关监管工作,打击走私、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及国际贸易便利化。
  三、四大主要税种介绍
    (一)个人所得税(PIT)
泰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泰国居民或非居民在泰国取得的合法收入或在泰国的资产,均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基为所有应税收入减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按从5%到37%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根据国际惯例及双边协定,联合国官员、外交人员及一些客座专家免缴个人所得税。
根 据收入法案第40款的有关规定,部分个人所得可以在税前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扣除,如租赁收入可根据财产出租的类别,扣除10-30%不等;专业收费中的医疗 收入可扣除60%,其它30%,版权收入、雇佣或服务收入可扣除40%,承包人收入可扣除70%,第40款所规定的其它商业活动取得的收入可根据商业活动 的性质扣除65%至85%。
   (二)企业所得税(CIT):
企 业所得税是对依照本国或外国法律成立的法人公司或合伙企业在泰国从事经营活动征收的一种直接税。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以净利润为基础计算,即用所有本会计 年度中的经营收入减除税收法典中规定的允许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对股息收入,一个泰国公司从另一家泰国公司收到的一半股息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如果是证 交所挂牌的公司,其所收到的所有股息都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在泰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都需依法纳税,纳税比例为净利润的30%,每半年缴纳一次。基金和联合会、协会等则缴纳净收入的2-10%。国际运输公司和航空业的税收则为净收入的3%。
  未注册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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