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尼能矿部报道,2022 年 4 月 11 日印度尼西亚政府批准了 2022 年第 55 号总统条例,关于在矿产和煤炭开采管理中下放权力,以及 2022 年第 55 号政府条例,关于煤炭开采业务部门税收和/或非税收国家收入 (PNBP) 的处理。
总统令第 2022 年第 55 号法令是 2020 年第 3 号法 (UU) 关于对 2009 年关于矿产和煤炭开采的第 4 号法的修正的一项授权,涉及将管理矿产和煤炭开采的部分权力从中央政府下放给中央政府省政府。
总统条例实质上将中央政府的权力下放给省政府,以颁发非金属矿产、某些类型的非金属矿产和岩石的采矿经营许可证 (IUP)。除 IUP 外,其他许可证以岩石采矿许可证 (SIPB)、人民采矿许可证 (IPR)、1 省采矿服务经营许可证 (IUJP)、运输和销售许可证以及非- 金属矿物、非金属矿物某些类型和岩石也被授权。
2022 年第 15 号政府条例,关于煤炭开采业务部门税收和/或非税收国家收入 (PNBP) 的处理,Ridwan 表示,该条例将鼓励使用煤炭,为国家带来最大利益和商业实体,包括公众。
煤炭业务发展总监 Lana Saria 总结说“高达 5 层的阶梯关税旨在维持采矿活动的经济稳定性,以便在价格高时,国家获得国家收入的增加。然而,当价格低时,商业行为者不会承受高 PNBP 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