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加快新疆大型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服务国家能源安全的实施方案》,明确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能源集团”)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二期“十四五”新增1000万吨/年产能,和田布雅一号井二期新增60万吨/年产能,两处煤矿合计获批新增产能1060万吨/年。加上现有合法产能,“十四五”期间,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合法产能将达到1500万吨/年,和田布雅一号井产能将达到90万吨/年。
新疆能源集团成立于2012年7月,为自治区一类企业,被赋予“战略管理、资源控制、资本运营”三大平台职能,肩负着“有效掌控和有序开发新疆能源资源,加快资源变资产、资产转资本进程,实现资源惠民强区”的重任。公司主要经营煤炭、、和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电力生产、供应及能源服务等业务。
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以西约50公里处,矿田东西长约9.54公里,南北宽约10.77公里,面积102.75平方公里,地质资源储量35.75亿吨。2016年11月,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部署,新疆能源集团通过协议出让获得矿业权。2019年2月,该矿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核准批复,同年12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煤矿一期工程(500万吨/年)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矿是三塘湖矿区唯一批准的露天煤矿,也是该矿区目前唯一实现正常开采的煤矿,资源总量大,煤层厚,开采条件优越,煤质具有低硫、低磷、高发热量等特点,是“疆电外送”第三通道、“疆煤外运”和哈密北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等重大战略可靠的煤源保障。
新疆能源集团新一届领导班子到任后,聚焦主责主业,高度重视煤矿开发建设工作,高瞻远瞩、高位推动,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积极对接自治区、哈密市政府及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顺利完成总规调整、产能指标申报、手续跑办等工作。受国家生态环境部对三塘湖矿区总规环评批复关于“依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结果,先期开发石头梅一号矿田(1500万吨/年)”的限制要求,此次获批新增1000万吨/年产能,已使该矿达到矿区总规环评准许的开发上限,对新疆能源集团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煤炭供给保障能力、发展先进煤电和现代煤化工产业、保障当地能源资源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和田布雅一号井煤矿新增60万吨/年产能(扩建至90万吨/年)也为和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及当地民生用煤、工业用煤提供了稳定可靠的煤源保障,将为和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下一步,新疆能源集团将牢记“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主体作用,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实施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和田布雅一号井煤矿改扩建工作,科学有序开发煤炭资源,积极参与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和“疆煤外运”战略,不断提升增产保供能力,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担当能源保供“稳定器”“压舱石”,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助力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