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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工业部拟出台受灾促投企业援助措施

  • 作者:damei
  • 发布时间: 2012-01-04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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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国工业部长汪纳腊在促投委员会会议后透露,会议赞成促投委的建议,对国内外的大、小型受灾企业提供救助政策,以协助企业进行复苏。上述项目分为2项政策,并规定企业在2012年内递交申请。

  第一项政策的适用对象为目前仍处于促投阶段的企业,而且机械和建筑等受到水灾的直接影响,其享有的优惠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项目得到免法人所得税的权利,而且规定免税的额度,将可享有长达8年的免法人所得税政策。如果上述项目还在原先的受灾府治投资,将免税额等值于投资额的150%。但如果转移到其它府治投资,免税额则相等于投资金额的100%。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项目得到免法人所得税的权利,而且没有规定免税的额度,将可享有延长减免法人所得税的政策,但不超过3年,而且和原有的免法人所得税的时间相加不超过8年。假若企业的免法人所得税时间仍剩余超过5年,将可增加优惠政策,即剩余的免税时间为5-6年,之后可享受减免法人所得税50%,长达2年;超过6-7年,将可减免法人所得税50%,长达4年;超过7-8年,将可减免个人所得税50%,长达5年。同时,适用于第二种情况的投资者,也可以选择享用第一种优惠政策。

  第二项政策为针对工业区开发商的政策,包括受到影响和没有受到影响的工业区,以帮助工业区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或调整,以避免未来发生水灾。

  其优惠政策为,得到豁免法人所得税长达8年,并增加免税额度,从原定免税额相等于投资额的100%,提高至投资额的200%,但是不包括土地投资和周转金。此外,申请促投者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防御洪灾的功效,并向企业收取适当的服务费。促投委员会将再补充细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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