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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矿业税收及外资政策

  • 作者:damei
  • 发布时间: 2011-07-14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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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
  菲律宾矿山法中提及的矿业税种、收费主要有:?
——所得税。在投资法规定的优惠期过后,承包商必须根据国内税收法缴纳所得税,通常为 32%。?
——矿产品消费税。承包商将依照国内税收法缴纳矿产品消费税。通常依据矿产品产值征收 2%。?
——占用费。如果是在矿储藏区,每年每公顷征收100比索。环境和资源部可以根据具体情 况,提高该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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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涉及的税收还包括:?
——地方税。如公共税、不动产税和当地营业税等。?
——关税。在进口机器和资本物资时需要支付3%税率。?
——增值税。进口产品除缴纳关税外,还得缴纳10%的增值税;出口产品可免收增值税等。

  外资及优惠政策
  菲律宾矿山法规定,对于天然资源的勘探、开发和利用,外资所占比例不能超过40%。?
  菲律宾政府保障投资矿山享受的基本权利,主要有:
——投资遣返权。可根据当日的外汇比价,将清算后的全部投资收入以现金方式遣返。
——汇出收益权。可将投资所得按当日汇率折成投资者原币现金汇出。
——外贷权。为支付融资或技术援助合同产生的外币贷款和利息,可按还款当日汇率折汇并 汇出外汇。?
——免于征用权。政府和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征用外国投资者的财产和企业,在由于公共用途 、国家利益、国防等原因而征用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和企业有权根据当日汇价等值索赔。

  根据菲律宾1995年矿山法第90条规定,承包商与代表菲律宾政府的环境和资源部签订矿山合 同和融资、技术援助合同后,即可适用综合投资法中规定的各项财政和非财政鼓励政策。例如,在贸工部投资署注册的先锋企业,从商业运营开始6年内免征公司所得税;非先锋企业4 年内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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