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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莱对公司组成形式及外资股份和劳工比例的规定

  • 作者:damei
  • 发布时间: 2011-08-05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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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文莱可以设立4种形式的企业:1.独资经营企业;2.合作经营企业;3.私人或公共的公司;4.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所有的企业必须注册名称,名称需要注册师的确认后才能注册。对于外国投资者在持股方面的规定灵活多样,可以100%持股。合伙经营企业允许的作多合伙人为20人,私人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共同设立,股东可以是文莱人也可以为其他,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和禁止对公众招股,子公司应当持有母公司的股份。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必须有一名或以上的公司董事居住在文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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